家傭受傷僱主責任:每個香港父母都必須知道
我們明白。你唔係律師。你唔係安全主任。你只係一個想搞好頭家嘅父母。但香港有一個法律現實,每個僱主都必須理解 —— 呢件事影響你、影響你姐姐、同埋影響你小朋友嘅安全。
你請人返嚟,係想唞啖氣。唔係想擔心打官司。
當你請姐姐嘅時候,你諗嘅係小朋友。諗嘅係準時返工。諗嘅係有人可以幫你照顧你生命中最重要嘅人。你冇諗過法律責任。
但現實係:香港法律將你姐姐嘅安全,完完全全放喺你膊頭上面。如果出咗事 —— 跌親、燙親、拉傷 —— 你可能要面對一單你完全冇預料過嘅索償。
呢件事唔係關於責怪邊個。係關於保護。保護佢。保護你。保護你嘅家庭。
每個僱主都應該知道嘅案例
2009年,一名叫 Siti Mualifah 嘅家傭,喺清潔客廳窗戶嗰陣從梯上面跌咗落嚟。佢左肩同上背受傷。佢根據香港《僱員補償條例》提出索償。
佢僱主對索償提出異議。佢嘅論點好簡單:「我嗰日從來冇叫佢清潔窗戶。」如果冇指示,又點會有責任?
法院嘅答案好明確。無關。
僱主自己嘅律師承認咗一個關鍵點:清潔窗戶本身,就係任何家傭嘅慣常職責。呢件事屬於「受僱工作期間」嘅範圍。法官只需要裁定一個實際問題:意外係咪真係發生咗?—— 喺相對可能性衡量之下,法院認定意外確實發生。
呢個就係香港「無過錯」補償制度嘅核心。如果你姐姐喺做屬於佢正常職責嘅事嗰陣受傷,你就要負責任 —— 無論你有冇直接下令,亦無論佢本身有冇部分過失。
「我冇叫佢做」唔係抗辯理由。
你嘅法律責任:安全場所、安全制度
根據香港法律,每個僱主 —— 包括每個家庭 —— 都負有不可轉授嘅責任去確保僱員嘅安全。呢個唔係選擇性嘅。係法律義務。當中包括提供同維持法律所講嘅「安全工作制度」。
「安全工作制度」唔係一個空泛嘅概念。佢係一個具體、有文件記錄嘅程序,源自對任務嘅審查,並回答五條問題:
評估任務
要做啲乜?可能出咩錯?
識別危害
具體風險係咩?跌親?化學品?燙親?
制定安全方法
正確、安全嘅做法係咩?
實施制度
用佢嘅語言清晰傳達。
監察制度
確保制度被遵守,並且持續有效。
以清潔窗戶為例,呢個可能意味著:「永遠使用穩固嘅腳踏,唔好用椅子。永遠唔好探身窗外。永遠唔好企喺窗台上面。」以使用化學品為例:「使用前檢查標籤上嘅通風要求。戴手套。」
重點好簡單:一個只存在於你腦海入面嘅規則,唔係制度。係一個希望。
窗戶清潔規則:點解佢哋存在
Siti Mualifah 案涉及從梯上面跌下嚟清潔室內窗戶。但佢係香港家傭僱傭中最重要安全法規之一嘅直接前身:清潔向外窗戶嘅嚴格規定。
自 2017年1月1日起,標準僱傭合約加入咗強制安全條款。僱主只有在以下情況下,才可要求姐姐清潔窗戶向外嘅一面:
1. 窗戶已安裝窗花,而窗花鎖上或固定,防止被開啟;及
2. 姐姐身體任何部分不得伸出窗台 —— 只有手臂可以伸出。
此外:清潔外窗時,必須有成人或僱主代表在場,以便在有需要時提供協助。
呢啲規則存在,係因為姐姐曾經因此死亡。佢哋從高樓窗戶墜下,試圖清潔外窗。法規唔係官僚程序。係對可預防死亡嘅直接回應。
然而 —— 即使有呢啲規則 —— Siti Mualifah 原則仍然適用。如果你姐姐喺清潔室內窗戶時受傷,而該任務係佢慣常職責,根據無過錯制度,你仍需負責任。
真正嘅保障:清晰指示同文件記錄
Siti Mualifah 案嘅僱主敗訴,係因為法院無法確定發生咗咩事。姐姐話佢曾獲指示。僱主話冇。法院解決咗事實爭議 —— 但爭議本身就係問題。
清晰、有文件記錄嘅指示,保護所有人。
當你有一份書面任務時間表 —— 記錄姐姐應該做啲乜、應該點做、安全要求係咩 —— 就會發生以下幾件事:
✅ 姐姐清楚知道期望係咩。
冇猜測、冇含糊、冇「我以為我要做」。
✅ 你可以證明你提供咗安全工作制度。
如果發生意外,文件記錄證明你已經履行咗照顧責任。
✅ 「佢講佢講」嘅問題消失。
有一個共同參考點。關於任務係咪被指派嘅爭議,變成記錄問題,而非記憶問題。
✅ 你受到疏忽索償嘅保障。
一個安全、有適當記錄同傳達嘅制度,係你最強嘅辯護。
呢件事唔係關於不信任。係關於清晰。最清晰嘅家庭,係最安全嘅家庭 —— 亦係最和平嘅家庭。
HK SafeKids 點樣幫你做呢件事
我哋建立 HK SafeKids,係因為我哋明白「我知道我應該記錄呢啲嘢」同「真正去做」之間嘅差距。大部分父母太忙。大部分姐姐收到嘅係口頭指示,第二日就唔記得咗。
HK SafeKids 填補呢個差距。我哋嘅平台俾你:
📋 240+ 項標準嘅任務總表
每項家庭任務都有名、有標準、有清單 —— 包括清潔窗戶、使用化學品、梯子安全嘅安全要求。
✅ 僱主認證技能
你見到個技能。你認證個技能。你姐姐嘅能力有記錄,唔係假設。
📝 每日照顧報告
每日發生咩事嘅記錄。如果發生受傷,你有一份當時嘅日誌,而唔係靠記憶重組。
📄 專業護照
一份跟住姐姐走嘅終身認證記錄。佢保護佢嘅事業 —— 同時展示你對安全嘅承諾。
總結
Siti Mualifah 案唔係一個關於壞僱主或者唔誠實姐姐嘅故事。佢係一個關於缺失框架嘅故事。僱主同姐姐對指示有分歧,因為冇共同嘅、有文件記錄嘅記錄。法院必須解決事實爭議,因為事實冇寫下來。
香港法律將安全責任放喺你身上。無過錯補償制度意味著工傷責任唔取決於過錯 —— 而取決於受傷係咪喺受僱工作期間發生。
你最好嘅保障唔係事後嘅法律論據。而係一個安全、清晰記錄、一致執行嘅制度。
清晰嘅規則保護你姐姐免受傷害。佢哋保護你免受法律責任。佢哋保護你嘅關係免受不確定同指責嘅侵蝕。
準備好記錄你嘅標準未?
HK SafeKids 俾你一套框架 —— 清晰標準、引導活動、有文件記錄嘅安全程序 —— 等你可以保護你姐姐、你家庭、同你嘅安心。
開始免費試用 →7 日免費試用 · 唔使信用卡 · 香港 · 新加坡 · 阿聯酋
參考資料:Siti Mualifah v Ng Kam-Fung Rebecca [2011] HKDC 29(區域法院,僱員補償案件編號 1508/2009)。《僱員補償條例》(第282章)。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》(第509章)。外籍家庭傭工標準僱傭合約,清潔向外窗戶安全條款,2017年1月1日起生效(勞工處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