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新法:明訂專業人士「強制舉報虐兒」 2026年1月20日起生效

香港新法:明訂專業人士「強制舉報虐兒」 2026年1月20日起生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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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香港,兒童保護制度正迎來重要突破。2024 年7 月19 日,《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》(簡稱「條例」)經政府憲報公布。 條例規定:在香港從事特定專業、與兒童經常接觸的「指明專業人員」,當他們在工作過程中「合理懷疑」某名未滿18 歲的兒童「正遭受嚴重傷害」或「處於實質遭受嚴重傷害的風險」時,必須「盡快」向主管當局作出舉報。 

一、條例重點

  • 條例將於憲報公布後 18 個月生效,即 2026 年1 月20 日。 

  • 「兒童」指未滿 18 歲人士。 

  • 條例列出 25 類「指明專業人員」,涵蓋教育、醫療、社會福利、心理學等範疇。 

  • 「嚴重傷害」包括但不限於:肢體功能喪失或損害、內部器官受損、失去知覺、心理健康或發展受重大威脅、因監護人疏忽令兒童生命或健康置於危險等。

  • 專業人員若未有在合理懷疑情況下進行舉報,則可能面對刑罰:最高可罰款 HK$50,000 及監禁 3 個月。 

  • 舉報後,條例為舉報人提供法律保護:例如不得披露其身份、不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等。 

二、為何推出條例

近年香港兒童虐待個案頻見、社會廣泛關注。政府曾指出,要「建立更廣泛有效的保護網」,因此推動強制舉報制度。  條例的推出,有助於「早期識別、及早介入」疑似虐兒個案,減少傷害延續。 

三、誰受影響/應如何準備

  • 教師、學校人員、社工、醫生、護士、臨床心理學家、註冊醫療人員等;在兒童經常接觸場景工作的專業人士。 

  • 機構應及早建立內部流程、舉報機制,員工須接受相關培訓。政府亦已推出線上 e-learning 平台、案例指引等支援。 

  • 雖然條例於 2026 年才生效,但相關準備工作(如培訓、宣傳、指引制訂)已全面展開。 

四、家長與公眾角度

雖然條例主要針對專業人士,但對於家長與公眾亦具意義:

  • 強化社會對兒童保護的整體意識。「保護兒童,人人有責」。 

  • 家長若察覺子女可能遭受虐待,應盡早尋求支援。即便不是「指定專業人員」,亦可主動聯絡 Social Welfare Department、警方或合適機構。

  • 公眾可透過教育機構、社區中心參與宣導、了解識別虐兒初期徵兆,促進家居/校園安全文化。

五、挑戰與關注

  • 有意見指出,強制舉報制度可能帶來「誤報」風險、或對兒童自主構成影響。 

  • 如何平衡保護兒童與專業人士的判斷空間,是實務上重要課題。

  • 機構是否具備足夠資源處理舉報案件亦為關鍵。

結語

香港《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》的推出,標誌著本地兒童保護制度邁出一大步。對於所有與兒童接觸的專業人士而言,此法例意味著更高的責任與義務;對家長及社會而言,更提醒我們「保護兒童」需從家居、學校以至社區角度共同參與。即使條例尚未生效,提前了解、做好準備,是為孩子創造更安全成長環境的重要一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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